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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3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6-06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在紫光大楼一层 116 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伟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符合《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公司《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选举于英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补充和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对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收购及出资成
立了合营企业紫光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为更加客观、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
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补充和变更:新增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修订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存货的会
计政策;补充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补充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充和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专业从事增值分销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紫光数码”)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指定的合作伙伴国际商
业机器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支付 DELL 发票的买家协议》(以下简称
“主协议”),国际商业机器保理(中国)有限公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向戴尔(中国)
有限公司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融资服务。为保证公司分销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
司为苏州紫光数码在其与国际商业机器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主协议项下所
产生的所有债务向国际商业机器保理(中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
额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相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待上述担保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苏州紫
光数码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相应终止。 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取得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公司原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8641X,同意公司
        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第二款
                                                        第二条 第二款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57 号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57 号文批
       文批准,由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中国北方工
                                                        准,由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业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
 1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北京市密
       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
                                                        云县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8641X。
       110000000274564。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
        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通
        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
        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编制了《紫光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长赵伟国先生担任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紫
        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张永红先生担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赵伟
        国先生和张永红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