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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2016-04-0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6-0001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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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 16-00011 号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乡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

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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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金池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美玲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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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4[644]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019,801.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03 元。截
止 2014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019,801.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
费用 1,965.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4.50 万元。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
的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5 日,初始存放金额为 58,220.00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85.5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信验字[2014]第 16-00006 号的验资报告。
    2015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4,242.81 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58,309.42 万元(含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74.92 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为 14.16 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募
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初始      截止2015年12月
                         账号
     银行名称                             投资项目        存放金额          31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                     年产2×2万吨超
限公司新乡北站支    248131065498   柔软氨纶纤维项目    582,199,997.10         141,622.19
      行                                 一期工程

       合计                -                 -         582,199,997.10         141,622.1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
已与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于 2014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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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 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 1 个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职责。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重新签订《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8,309.42 万元,全部用于“年
产 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转让与处置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于进度方面的考虑,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2 万吨超
柔软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进行了投资, 截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先期投入资金 37,009.0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置换了先期投入的部分资金人民币 27,870.42 万元,业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 [2014]第 16-00006 号《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募集资金的使用、置换符合法律
法规,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2014 年 9 月 12 日经本公司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将暂不使用部分的 A 股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如下:

                   开户行                     金额          期限             利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5000万元        6个月            3.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6000万元        3个月            2.86%

    定期存款办理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该项定期存款只增加此笔资金
在保存期间的利息,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上述两笔定期存款已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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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5 年 3 月 12 日到期,全部资金和利息已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收入 289.08 万元,募集资金初始募
集净额 58,034.50 万元,合计 58,323.58 万元,已累计使用 58,309.42 万元,余额 14.16 万元,
占初始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为该募投项目专用铺底流动资金尾款,预计 2016 年 3 月底使
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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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034.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242.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309.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达到
                           诺投资总额                 承诺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目(含                       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4)=                   的效益      预计
                               (1)                      金额                                              差额(3)=                   状态日                            重大变
               部分                                                                                                      (2)/(1)                               效益
                                                                                                            (2)-(1)                     期                                化
               变更)
年产2*2万
吨超柔软                                                                                                                              2015年6
              否        58,034.50         58,034.50    不适用           14,242.81           58,309.42     274.92         100%                      4,035.45      是       否
氨纶纤维                                                                                                                               月底
一期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前期投入金额 37,009.0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资金 27,870.42 万元,并经大信专审字【20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第 16-00006 号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募投项目年产 2*2 万吨超柔软氨纶纤维一期工程已于 2015 年 6 月底建成投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生产 9,125.91 吨,销售 6,080.13 吨。
注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 274.92 万元,为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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