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独立董事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事项的意见函2016-10-1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事项的意见函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7 召开, 审议
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
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就上述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对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先期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先期投入金额经
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符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2.对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
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将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型收益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签字: 杜海波 卢克贞 楚金桥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