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取消)2016-10-18
证券代码: 000949 股票简称: 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6—050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
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
年11月8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5:00 至2016年11月8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6年11月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八)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就此事项,2016 年 9 月 2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6-00008 号《验资
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止,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414,746.00
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414,74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742,089,174.58 人民币元。
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1,257,656,04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已取得新乡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将原章程第 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7,241,303 元”, 修改为“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
2. 将原章程第 18 条“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为
“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将原章程第 19 条公司“1,027,241,303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股份总数为 1,257,656,04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四、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7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六、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1 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系人:肖树彬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949
2、投票简称:新纤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新纤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股东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序号 审议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元)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 15:00 至 2016 年 11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
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
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
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 2016 年新乡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