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2016-10-27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后一致认为:
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予以
确认。
高管人员:
宋德顺 王文新 李云生 韩书发
朱学新 曹俊友 季玉栋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