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11-05
证券代码: 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6—05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
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
年11月8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5:00 至2016年11月8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1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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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已经完成。就此事项,2016 年 9 月 2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16-00008 号《验资
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止,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414,746.00
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30,414,74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742,089,174.58 人民币元。
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
币 1,257,656,049.00 元。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了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并已取得新乡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6月15日披露的《新乡化纤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 将原章程第 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27,241,303 元”, 修改为“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1,257,656,049.00 元。”
2. 将原章程第 18 条“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修改为
“公司发起人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将原章程第 19 条公司“1,027,241,303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股份总数为 1,257,656,04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
(上述会议审议事项已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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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办法:
(一)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7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 1 号。
(二)联系电话;0373—3978861 3978966
(三)公司传真:(0373)3911359
(四)邮政编码:453011
(五)联系人:肖树彬
(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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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序
审议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元)
号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针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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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 2016 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对所审事项的投票指示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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