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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乡化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6-11-22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6-053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原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的通知,中原股权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11 月 03 日、11 月 04 日、1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所持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股份 15,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原资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1,315,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0%,具体
情况如下: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集中交易   10月18日      5.27          203           0.16

中原股权
             集中交易   11月03日      5.18           257          0.20
             集中交易   11月04日      5.22           231          0.18
             集中交易   11月21日      5.45           837          0.67
             合计                                   1528          1.21

     中原股权自公司 201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

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85,505,113    6.80     100,785,113   8.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中原股权                         25,505,112    2.03     40,785,112    3.24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1    4.77     60,000,001    4.77
中原资产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529,953   8.79     110,529,953   8.79
           合计                  196,035,066   15.59    211,315,066   16.80
     (注:本公告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
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股权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股份 78,000,000 股,
占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7.39%,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一致行动人中
原资产未有股份质押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增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中原股权在本次增持前无交易价格承诺等事项;本次增持未违反相关承
诺;本次增持后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3.中原股权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4.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原股权关于股份增持的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