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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0-088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595,39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9%)的股东重庆渤溢新
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95,398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 0.9%)。

    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渤溢基金”)
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收到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关于计划减持重药控股股票的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截止本公告日,渤溢基金持有公司 15,595,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渤溢基金参与本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取得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5,595,398 股。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四)拟减持数量、比例:不超过 15,595,398 股,占重药控股总股本的 0.9%,
并遵守“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的,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禁止减持”;“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的,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禁止减持”;“大股东与其
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应当合并计算”等。
    (五)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六)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盈利预测的承诺:
    “渤溢基金保证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其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44,905.15 万元、55,267.51 万元、62,294.64 万元、69,955.84 万元(该等
净利润数的计算,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并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重
大资产重组的盈利补偿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在盈利补偿
期间内各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渤溢基金将按照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协议相关业绩补偿条款的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渤溢基金愿意承担由于
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协议约定盈利补偿期间内且直至本合伙企业履行
完毕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相关的补偿义务前,本合伙企业未转让且未质押的股份
数量不得低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40%。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日后,本合伙企业因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4、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
本合伙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
行修订并予执行。
    5、本合伙企业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解除锁定后的转
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如违反上述承诺,
本合伙企业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2019 年 4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
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之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说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履行,相关承诺方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渤溢基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公司股份已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上市,根据前述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渤溢基
金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本公司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起解除限售。
    因此渤溢基金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未存在差异。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渤溢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减持不会
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渤溢基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渤溢基金《关于计划减持重药控股股票的函》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