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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药控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2-1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与公司业绩和长期战略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完善整体薪

酬结构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的积极性,为公司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竞争优势。重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或“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

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

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三、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

工作。

    (二)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织与人力

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

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四、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51 元/股;公司 2021 年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60%;以 2019 年为基数,公司
   第一个解锁期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04%;公司 2021 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公司 2022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56 元/股;公司 2022 年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70%;以 2019 年为基数,公司
   第二个解锁期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4.40%;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公司 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62 元/股;公司 2023 年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9.80%;以 2019 年为基数,公司
   第三个解锁期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8.28%;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中的“净

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

    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时,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行为,新增加的股本和净资产不计入当年以及未

来年度股本和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解

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当年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所处岗位的不同性质设置相应的考核目标及考核

办法,充分发挥激励对象在岗位上的积极能动任用。

     1、公司高管人员

     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管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包括经营业绩考核、党的建设工作考核、综合测评,

根据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经董事会审核后,形成年度考核结

果,具体考核权重如下:
    考核对象          经营业绩          党建工作        综合测评      重点工作

 董事长/党委书记        70%               20%             10%           ——

      总裁              80%               10%             10%           ——

    高管副职            70%               ——            10%           20%

    2、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结合公司《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及薪酬管理办法》,年度综合考

核评价体系由经营业绩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综合测评、重点工作和专业

考核组成,且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各项指标权重不同,具体权重如下:
   考核对象        经营业绩   党建工作       综合测评     重点工作     专业考核

  主要负责人         85%         10%               5%       ——         ——

                     85%         10%               5%       ——     集团相关人员
  外派董事长
                                          60%                            40%

专职书记/副书记      50%         40%             10%        ——         ——

   副总经理          60%         ——            10%         30%         ——

    3、职能部门人员
     结合公司《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

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的方式,充分

发挥激励对象在岗位上的积极作用。主要适用的考核指标如下:
                  考核指标                                       权重
              营业收入完成率                                      20%

              利润总额完成率                                      30%

                                 指标                      主要负责人   副职

                               工作计划                          70%    60%

   工作完成情况              工作履职能力         50%            20%    20%

                               工作态度                          10%    10%

                               劳动纪律                          ——   10%

     五、考核流程

     1、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分别

确定各部门、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目标,各单位、各被考核对象以此

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下一年度初期,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3、组织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核查、分析,并形

成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考核等级及评价标准
 考核等级                                     评价标准

优秀(A)                               考核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
 良好(B)                        考核得分在 80 分(含)—90 分
 称职(C)                        考核得分在 70 分(含)—80 分
不称职(D)                              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依据。

    激励对象解锁时点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则其当期

个人绩效表现达到解锁条件,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个人当年实际

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考核等级及对应

的标准系统如下:

  考核结果                称职及以上                     不称职

  标准系数         1.0         1.0         1.0             0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上级应在考核工作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及修订。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