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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重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国重汽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首祥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樊灿宇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通过审阅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的方式核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通过事前及事后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形式进行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督导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次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受新冠疫情形势影响,根据山东省相关防疫政策要求以及中国重汽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保荐机构无法到
达现场,故 2022 年 3 月 25 日对中国重汽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视频方式实施了现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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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
                                                 息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的承诺
2.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关于非公
                                        已履行完毕                不适用
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3.中国重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
                                        已履行完毕                不适用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樊灿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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