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河化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
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60,249,8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7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9,670,58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88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8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0,579,25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889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
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合计持有

股份 87,000,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46,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8.6650%;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4488%;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2%。


                                 2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5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6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1,946,9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4.8188%;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7761%;弃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7


   同意 2,2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176%;

反对 7,653,7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464%;弃

权 649,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6.1361%。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廖乃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