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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层 2

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邱银富董

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刘建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议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低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且为负值,因此根据《公司章

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规定
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议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议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2
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议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 2018 年度薪酬兑现

及 2019 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议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19 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议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

回避表决,由 5 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

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

情况公告》。

    议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金融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

回避表决,由 5 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征得独立董

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
回避表决,由 5 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〇

一八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

回避表决,由 5 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

〇一八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议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

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民革、刘建辉、邱银富、李明

回避表决,由 5 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风险处置预案》。

    议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十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刘建辉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开玉、陈益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授权委托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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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开玉、陈益简历
       1、彭开玉,男,1980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
任首钢迁钢公司炼钢分厂生产技术室技术员,首钢迁钢公司炼钢作业
部一炼钢精炼作业区首席副作业长(挂职锻炼)、首席副作业长、首
席作业长,首钢迁钢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助理,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
铁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作
业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作业部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部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
作业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彭开玉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益,男,1967 年 7 月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
经济师。曾任首钢中型轧钢厂机动科专业员、维修车间主任助理、机
动科副科长,首钢北钢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首钢大学海外驻点培训
班学员,首钢吉柴技改领导小组工程处副处长,首钢总公司经贸部办
公室(党办)副主任,北京首钢新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
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营销管理部副部长兼董事会秘书室负责
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秘书室主任。现任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律总监、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北
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董事,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陈益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该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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