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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独立董事对六届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六届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人选情况向独立董事
进行了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唐荻、尹田、张斌、
叶林、杨贵鹏),认真审查了高管人员人选情况,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刘建
辉总经理提名彭开玉、陈益同志为副总经理人选,提名程序
等合法有效。
    2、彭开玉、陈益同志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
形,同意彭开玉、陈益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独立董事(签名):




                          二○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