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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控股”)持有的首

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公司”)11.5094%

股权和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

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1)。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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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
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

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及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

或核准的时间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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