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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预
案》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预案》的
独立意见

    1、经审阅,张涛先生、程睿涵先生、杨奕敏女士、姚家立先生、汤发先生、
宋兴诚先生、韩守礼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云山先生、
邵卫锋先生、尹晓冰先生和袁蓉丽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合法。前述相关候选人均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
董事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
提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 11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
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和《云
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合同的预案》的独
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之第二节--关联交
易的程序与披露中 10.2.7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预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
前认可书面意见。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
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
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为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则。
    2、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3、审议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时与关联方签
订并继续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

    三、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此外,公司

成立了期货保值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期货保值管理工作,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的境

内外期货套期保值运作流程。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

制,以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郑家驹      谢云山   邵卫锋        尹晓冰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