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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06]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
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
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
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方法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
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法;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同时,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方
法 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
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公
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公
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等相关要求进行的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