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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建设:关于为邯郸中南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邯郸中南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875,664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7,092,0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 407.63%,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邯郸中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邯郸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持股 90%的邯郸中南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
           山支行(简称“农发行邯山支行”)借款 54,000 万元,期限 180 个月。公司为
           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54,000 万元。
               2、为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德清锦叶”)及宁波市锦轩置业有限公
           司(简称“宁波锦轩”)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持股 75%的宁波锦轩以 340 万元向独立第三
           方嘉兴城铃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嘉兴城铃投资”)平价转让
           其持有德清锦叶的 34%股权,并承诺未来平价回购。嘉兴城铃投资向德清锦叶提
           供借款 24,545 万元,期限不超过 9 个月。公司为德清锦叶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 24,545 万元,同时为宁波锦轩的回购义务提供 340 万元
           连带责任担保。德清锦叶独立第三方股东上海绽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
           例为有关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为德清裕锦等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17 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
         公司                                                                                            是否
              最近一期 已担保        可使用      担保 占公司最近 已担保          可使用 可使用担保额
被担保方 权益                                                                                            关联
              资产负债 金额        担保额度      金额 一期股东权     金额      担保额度 度审议情况 担保
         比例
                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益比例    (万元) (万元)
                                             注                                         注
邯郸中南 90% 29.72%             0 2,428,672 1    54,000      3.10%     54,000 2,374,672 1
                                                                                        注 2020 年第二次
宁波锦轩 75%          -         0 4,740,562 注2      340     0.02%        340 4,746,222 2                否
                                                                                           临时股东大会
德清锦叶 27%          -         0        50,000  24,545      1.41%     24,545       25,455
          合计                   0   7,219,234    78,885     4.53%      78,885   7,140,349      -         -

                                                      1
   注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邯郸中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邯马大街以东古城纬二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道路及管廊工程、供水加压站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维护。
    股东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8,534.43    2,536.19   5,998.24              0       -0.22      -0.22

    2、宁波市锦轩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六号办公楼 938 室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经纪;物业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水
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木工程、油漆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保温
工程、钣金工程、架线工程、焊接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室内外装饰工程设
计、施工;地基和基础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脚手架搭建;
建材、五金产品、日用品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3、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2020 年 2 月 10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北湖东街 748 号 813 室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新成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邯郸中南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农发行邯山支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农发行邯山支行签署《担保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54,000 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4)保证期限:有关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为德清锦叶及宁波锦轩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嘉兴城铃投资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嘉兴城铃投资签署《保证合同》,为德清锦叶

                                   3
有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 24,545 万元,同时为宁波锦轩的回
购义务提供 34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在有关投资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德清锦叶有关借款及宁波锦轩股权回购款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嘉兴城铃投资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4)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德清锦叶及宁波锦轩履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
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向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
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反担保等控制措施保障公司权益,担保
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7,092,067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 407.6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1,100,5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 63.26%;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为 0 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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