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0-040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 2020-041 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5 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 2020-042 号公
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