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9-1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9 年4月10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 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574,973,75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2,617,607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59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56,1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21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977,86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1,711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56,1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21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 6 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2,962,6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502%;反对2,011,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66,7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9.4434%;反对2,011,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5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2,897,4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 意 1,901,5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2,897,4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01,5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2,897,4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 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01,5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2,817,4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6250%;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1%;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821,59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45.7932%;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1956%;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11%。 表决结果:通过。 6.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 同意573,006,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8%;反对1,912,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27%;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5345%;反对1,912,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879%;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6%。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亮、岳东伟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