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2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对公司将提交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相关交易具有连续性,是必要、合理的业务往来,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
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较为熟悉,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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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
定责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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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严建伟
于海生
张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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