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下午2:50在湖 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于2021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 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1年2月23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 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其中2名股东授权同一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574,658,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51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其中2名股东授权同一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574,187,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08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7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306,3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3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94%;反对3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计情况 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9,889,26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953%;反对32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4,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5%;反对 3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 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9,525,26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681%;反对69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90,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525%;反对 6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出租物业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 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59,889,26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7953%;反对32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4,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5%;反对 3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并增资国电长源荆 州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4,330,59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29%;反对32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4,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45%;反对 3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4,306,39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387%;反对35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0,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94%;反对 35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黄琼、吴俊洋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