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7-3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于会前审阅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讨论,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按照有关计划安排,原控
股股东国电集团将予注销,公司继续在名称中使用“国电”字
样已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使公司名称更加符合公司现状,
同时增强市场整体辨识度,公司拟对中、英文全称进行变更(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中文全称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GUODIAN CHANGYUAN ELECT     CHN ENERGY CHANGYUAN ELECTRIC
英文全称
              RIC POWER CO.,LTD.                POWER CO.,LTD.

     本次变更仅限于中英文全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
持不变。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 1 —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变更后的公司
名称不会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冲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
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
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总股
本、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及副董事长职数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章程修改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章程修订是应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
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而做出的适应性修订,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章程修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 2 —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更,加之
目前情况较年初有所变化,需对重组后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
预计,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对目
前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核查。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的相关规定,拟对部分关联
交易预计数额进行调整,经统计测算,2021 年公司与控股股
东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年初预计的
279,300 万元调整为 655,650 万元,增加 376,35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1.预计 2021 年公司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年初预
计的 10,400 万元调整为 12,420 万元,增加 2,020 万元。
    2.预计 2021 年公司采购燃料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
预计的 252,900 万元调整为 605,030 万元,增加 352,130 万元。
    3.预计 2021 年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
预计的 3,300 万元调整为 3,900 万元,增加 600 万元。
    4.预计 2021 年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
预计的 1,100 万元调整为 0 元。
    5.预计 2021 年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
预计的 9,600 万元调整为 32,300 万元,增加 22,700 万元。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 3 —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信息
披露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1 年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是基于公司
实际情况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
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
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安陆新能源公司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的
议案
    (一)该项议案的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缓解国家
和湖北省对公司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的压力,优化公司电
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设立“国能长源安
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该
项目核准建设规模 5 万千瓦,安装 17 台风力发电机组并新建
一座升压站。项目静态总投资 36840 万元,单位投资 7224 元/
千瓦,动态总投资 37587 万元,单位投资 7370 元/千瓦。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及该项议案涉及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4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 公司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
定名)”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赵棚
风电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已列入国家和湖北省
2020 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已取得核准批复以及水土保持、
环境影响等支持性文件,加快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是公司补短
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公司应对国家和湖北
省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的需要,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
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项
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形成区域风电开发规模
效应。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四)结论性意见
    同意《关于设立安陆新能源公司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
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王宗军
                                 2021 年 7 月 30 日




                       — 5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周    彪


汤湘希


王宗军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