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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00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 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
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所属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川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华严一期光伏项目)。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
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静态总投资 53,298 万元(含送
出工程),动态总投资 53,740 万元(含送出工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
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6764966404
    名    称: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圆整(125,750 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张胜
    营业期限:2010 年 9 月 16 日至 2040 年 9 月 15 日
    住    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建设和经营;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综合利用;
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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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关系:汉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二)投资华严一期光伏项目情况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2021 年 8 月,项目取得汉
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备案证;2021 年 10 月,项目作为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
瓦基地的子项目列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的湖北省 2021 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名录;
2021 年 11-12 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取得批复。截至目
前,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已基本取得,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项目
规划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拟安装容量 12.9792 万千瓦(容配比约 1.30:1),静态
总投资 53,298 万元(含送出工程),动态总投资 53,740 万元(含送出工程)。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
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
略和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光伏等新能
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
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
源丰富区,日照充足,稳定度较高,属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
用价值。项目场址地势整体平坦,交通条件便利,接入电网条件较好。项目总体
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 2021 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名录,按照国家
光伏发电项目的平价政策,电价执行当地的火电基准电价。如未来不能按此实施,
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一定的下降可能,影响项目经济性。
    2. 投资增加风险:近期光伏组件价格波动较大,未来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3. 限电风险:本项目未考虑限电,未来湖北省限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消
纳情况变化将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
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能满足公司项目
投资的要求,按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地方对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政策,
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投资
建设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为汉川市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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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万千瓦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汉川百万基地)的子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
农场内,项目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拟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汉川百万
基地已纳入湖北省 2021 年度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建设项目名录,2021 年获配置
建设规模 40 万千瓦,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作为基地项目的子项目,建设指标已落
实。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项目
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且华严
一期光伏项目为汉川百万基地第一个启动的子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为汉川百万基
地的建设和后续资源的争取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投资建设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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