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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关于亮科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偿方案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1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亮科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
                          及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峰环境”、“公司”)与
佘常光、陈自勇签署了关于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
《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8 月 16 日,《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截止 2017 年 2 月,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对价,亮科环保
55%的股权已完成过户交割。

    一、业绩承诺情况

    补偿义务人佘常光、陈自勇承诺:亮科环保2016-2018年目标公司经审计后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及盈峰
环境内部业务后的净利润)。若目标公司在2016年、2017年、2018年任何一年的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数,由补偿义务人
按照相对持股比例向盈峰环境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的现金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现金为:(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数-
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已补偿现金。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价值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先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不足的,以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6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1 号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第
2863号),亮科环保2016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
后的净利润为 2,099 万元,超过承诺数 99 万元,完成本年度承诺利润。

    2017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第
3231号),亮科环保2017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
后的净利润为639.84万元;亮科环保2017年度未达成承诺利润为3,000万元。补
偿人佘常光、陈自勇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公司分别补偿2,148.102万元、113.058
万元,履行了业绩补偿承诺。

    2018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第2894号),亮
科环保2018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后的净利润
为1,532.36万元;亮科环保2018年度承诺利润为4,000万元,未达成业绩承诺。

    三、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当期应补偿金额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亮科环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9,000万元-亮科
环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4,271.2万元)-已补偿现金2,261.16万元
=2,467.64万元。

    其中:

    佘常光应补偿金额=95%*2,467.64万元=2,344.26万元

    陈自勇应补偿金额=5%*2,467.64万元=123.38万元

    公司将督促补偿义务人佘常光、陈自勇于2019年5月15日前向公司足额补偿。
如补偿义务人不能如期履约,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1 号



通过了《关于亮科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