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中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 中基                      公告编号:2021-037 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
〔2021〕第 1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由主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牵头,积
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96.61 万元,同比下降 89.23%;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 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 亿元。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营业收入后,你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仅为 8.64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你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常州市众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主要投向常态化防疫专项——新疆应急医疗防疫物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股票发行后公司业务拟向
医药科技、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以及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业务转型升级。
     而你公司 2021 年一季报显示,你公司 2021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9,979,751.27 元 ,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9,979,751.27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 2020 年收入构成及相应业务情况,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计算过程;
     2、结合你公司截至回函日向医药科技、健康科技转型升级的实际进展(如有),以及你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的原因,说明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及进展,
并据此评估你公司股票是否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如是,请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回复:
     1、2020 年度,我公司收入总额 22,966,067.61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86,366.17 元,为番茄红
素胶囊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2,879,701.44 元,为采收机出租及工厂出租收入。我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项目计算过程:营业收入 2,296.61 万元-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2,287.97 万元=营业收入扣
除后金额 8.64 万元。
    2、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的原因:
    部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收入条件不成熟,就谨慎起见,不在报告期内确认收入。①研发收入,
原按时段法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实际执行情况,本着谨慎原则,按时点法确认收入,故原
确认的收入冲回。②材料收入,原根据合同、出库确认收入,但该收入未实际收款,本着谨慎原则,
该收入不确认在 2021 年一季度,待收款时再确认收入。
    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及进展:
    2020 年以来,番茄酱整体价格回暖,同时,行业采取限产保价等措施,小企业因形势恶劣已逐
步退出市场,预计未来番茄酱行业形势持续向好。因此,为保证公司番茄主业持续经营,2021 年公
司计划逐步恢复红色番茄的产业生产,目前已完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领导班子并积极组织
生产准备。2021 年当年决定恢复中基红色番茄下属部分工厂生产,计划收购 52.50 万吨原料、产酱 7
万吨,销售收入 3.5 亿元。恢复生产工厂的产量、成本计划和人员准备、设备检修等工作正在积极推
进。中基红色番茄是有竞争力的行业品牌,公司有信心克服困难,发扬团结、创新、求实的精神,创
造和谐的企业环境,妥善处理好开拓与固本、发展与强基、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评估你公司股票是否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如是,请及时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上述两
项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
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本规则触
及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暂不存上述终止上市情形。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账面余额为 2.13 亿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合计 1.87 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86.79%。其中,你公司应收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中辰”)往来款 9,060.40 万元,账龄为 2-3 年、4-5 年、5 年以上,报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为 8,199.96 万元。你公司应收李联股权转让款 1,618.66 万元,账龄为 1-2 年,报告期末坏账准备
余额为 161.86 万元;你公司应收焉耆中基天通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焉耆中基”)往
来款 957.98 万元,账龄为 1 年以内、1-2 年、2-3 年,报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 137.68 万元。根据
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你公司与焉耆中基往来款为非经营性往来。
公开资料显示,李联为天津中辰、焉耆中基的最终受益人。
    你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将子公司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辰制罐”)的股权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自然人
李联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中辰制罐 100%的股权转让给李联,转让价格 4,296.66 万元,公司将中辰
制罐的资产、负债转入持有待售核算,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 1,289 万元。
    你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天津
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威晟”)为公司 2018 年前五大客户之一,其法定代表人为
李联。
    请你公司:
    1、结合中辰制罐股权转让的交易进展,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及金额、股权过户时间
等,说明自挂牌转让起各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对各报告期损益的影响金额,并结合上述交易发生时间、应收股权转让款发生时间,说明应收股权
转让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2、说明天津威晟法定代表人、天津中辰及焉耆中基的最终受益人与中辰制罐股权转让方是否为
同一人,天津威晟与李联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并列示历年来你公司与天津威晟、李联及其控制的企业
之间发生的交易及资金往来;
    3、说明天津中辰、焉耆中基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你公司应收天津中辰、焉耆中基款项形成的具体
交易背景,是否履行审议程序或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并结合交易对方的资金状况、还款能
力,说明你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 1、3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将应收焉耆中基款项列为非
经营性往来的原因,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 2 进行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1、我公司 2018 年 11 月 26 日将中辰制罐挂牌出售,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
求,将对中辰制罐的长期股权投资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对 2018 年度损益没有影响。截止到 2019 年 8
月 21 日,李联根据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 60%,共计 2,578 万元,中基健康将中辰制罐不在纳入合并
范围,对 2019 年度损益影响金额:1,244.83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李联股权转让款
1,618.66 万元;账龄 1-2 年。因中基健康与天津万事达、天津万事达与中辰制罐存在大额诉讼,且
两个诉讼之间有关联性,都未判决,故李联未及时支付尾款,同时根据协议,李联将中辰制罐股权质
押给中基健康,综合考虑,对于该笔款项,仍采取预计信用损失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2、天津威晟法定代表人、天津中辰及焉耆中基的最终受益人与中辰制罐股权购买方为同一人,
均为李联。天津威晟、李联与我公司、我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历年来中基健康与天津威晟、李联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
生交易及资金往来如下:
    (1)交易明细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天津威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30,263,646.49          54,979,005.20


            李联                                                  42,966,600.00


   汕头市广昕贸易有限公司                                                                25,435,000.00

 广州市尼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450,000.00
       (李联持股 50%)

 新疆威晟天海蕃茄制品有限公司             4,881,145.00

            合计                          4,881,145.00            93,680,246.49          80,414,005.20

    注:天津威晟交易为购买番茄款,2019 年销售 3026.36 万元,2018 年销售 5,497.9 万元;李联
购买天津中辰制罐有限公司股权款 4,296.66 万元;广州市尼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李联持股 50%)
购买和静中基天河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款 730 万元和焉耆中基天通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款 1,315 万元,汕头市广昕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股权款 2,543.50 万元。
2020 年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收新疆威晟天海蕃茄制品有限公司房租款及采收机租赁款
488.11 万元。
    (2)往来余额明细
    应收款:
                                                                                              单位:元

       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广州市尼通进出口贸易有
                                                                  3,600,000.00
  限公司(李联 50%)

         李联                       16,186,640.00               16,186,640.00

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
                                   258,638,502.01              264,777,190.99           265,282,857.09
          司
焉耆中基天通蕃茄制品有
                                   9,579,820.16               9,483,915.96            9,800,291.45
      限责任公司

           合计                  284,404,962.17           294,047,746.95            275,083,148.54

    3、天津中辰、焉耆中基与我公司、我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天津中辰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于 2018 年末对外进行
出售;焉耆中基原为公司孙公司,已于 2019 年末处置。公司应收天津中辰、焉耆天通款项为以前年
度代垫款项,款项均于相应年度进行内部审议通过,内部单位不适用于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因天津中
辰欠款金额较大,我公司与天津中辰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会计师根据还款协议约定,按同期银行利
率计算现值,并与企业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比较,二者差异较小,综合考虑按预期信用损
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焉耆中基账龄短,公司仍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4,579.24 万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
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22,047.50 万元。其中,应收天津中辰款项 16,803.45 万元,账龄
1-2 年、2-3 年、3-4 年、4-5 年,计提坏账准备 3,229.78 万元;应收新疆艳阳天番茄制品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艳阳天”)款项 690 万元,账龄 0-6 个月,未计提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
    1、列示应收天津中辰款项不同账龄对应的具体金额,结合交易背景、应收账款账龄、交易对方
的资金实力及还款能力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2、说明应收新疆艳阳天款项形成的具体交易情况及对应的会计处理,是否形成收入,如是,请
说明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天津中辰账龄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合计
天津中辰           161,130.00   47,124,013.01     117,205,267.89     3,544,079.47   168,034,490.37

    天津中辰原为中基健康子公司,2018 年末股权转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款项均为以前年度
购买的大桶番茄酱款项;因涉及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天津中辰与中基健康于 2019 年末签订还款协议,
协议约定分期偿还,2020 年度已按约定偿还第一期款项,考虑天津中辰的履约情况,中基健康仍按
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新疆艳阳天款项,为租赁子公司红色番茄工厂租金,应收款项余额为租金尾款,公司在
2020 年度确认收入,并挂账应收账款;租赁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因此作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四、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 2,662.14 万元,同比增长 4,462.5%,其中,
存货跌价损失为 2,602.39 万元,在建工程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为 59.75 万元。存货与在建工程期末
账面价值为零。
       请你公司说明对存货、工程物资计提大额跌价损失的原因及计提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类
名称、存放地点、账面原值、减值时点、减值迹象及计提金额。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存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27,306.69    4,227,306.69                    4,227,688.08     140,368.19    4,087,319.89
库存商品        20,999,336.84   20,999,336.84                   21,059,480.48     112,539.96   20,946,940.52
包装物             739,221.32      739,221.32                      915,439.72      18,957.81       896,481.91
低值易耗品         143,916.32      143,916.32                      143,916.32      65,958.63        77,957.69
周转材料           131,335.17      131,335.17                      131,335.17      55,966.93        75,368.24

合计            26,241,116.34   26,241,116.34                   26,477,859.77     393,791.52   26,084,068.25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40,368.19   4,150,998.33                             64,059.83                 4,227,306.69
库存商品        112,539.96 20,999,336.84                             112,539.96                20,999,336.84
包装物           18,957.81      720,263.51                                                         739,221.32
低值易耗品       65,958.63      77,957.69                                                          143,916.32
周转材料         55,966.93      75,368.24                                                          131,335.17

合计            393,791.52 26,023,924.61                             176,599.79                26,241,116.34

       (3)上述存货分别存放于红色番茄下属工厂及办公楼内。
       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库龄较长、型号陈旧、老化、无法销售或使用,大金额
存货红油树脂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经过油的保质期,所以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工程物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专用设备                                                      597,519.81                           597,519.81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597,519.81
合计                                                                                             597,519.81

       (2)上述专用设备存放在红色番茄下属工厂
   公司工程物资 2019 年工厂搬迁存放在红色番茄下属工厂,2020 年监盘时发现专用设备毁损严重、
无法正常使用。
       五、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1.32 亿元,同比增长 25,968.50%,其中计提新
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以下简称“锦晟胡杨资管”)案件赔偿款 1.24
亿元、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负担申请执行费 19.12 万元;计提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
限公司 75.63 万元资金占用费及诉讼执行费;计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61.88 万元资金占用费及诉讼执行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未决诉讼共 11 项。此外,关
于锦晟胡杨资管案件,你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你公司
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下简称“兵团分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
兵民终 85 号,就你公司不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
兵 07 执异 1 号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中基健康的诉
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原告中基健康负担。
       请你公司:
       1、结合未决诉讼的进展,说明针对各项未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依据,预计负债的
计提是否及时、充分,相关诉讼是否对你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说明你公司知悉兵团分院就你公司与锦晟胡杨资管相关诉讼最终判决的时间,收到兵团分院
民事判决书的时间,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 1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各项未决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及依据
       (1)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件
                       计提依据                                     判决书主要内容                 进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于 2020        冻结、扣划、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新     案件已判决,
年 12 月 11 日作出的(2020)兵民终 85 号民事判决书;新     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     公司未执行
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做出    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收入
的(2021)兵 0701 执 1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123,970,926.36 元

       (2)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案件
            计提依据                                      判决书主要内容                           进展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于 2020 年 一审:判决被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案件已判决,
10 月 23 日作出的(2020)新 7101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招商局物流集团乌鲁木齐有限公司支付逾       公司未执行
民初 522 号民事判决书;乌鲁木齐    期付款利息 7,608,568.70 元。案件受理费 65,059.98 元,由被
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告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8 日作出的(2021)新 71 民终 1    18,457.35 元,由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号民事判决书

     计提预计负债的计算过程:利息 7,608,568.70 元+案件受理费 65,059.98 元+案件受理费
18,457.35 元-账面应付账款 128,840.45 元= 7,563,245.58 元。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案件
     计提依据                                     判决书主要内容                                     进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     被告新疆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       公司不服一
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于     限责任公司工程款 2,028,900.00 元、利息 588,381.00 元,合计 2,617,281.00 审判决,已上
2019 年 6 月 14 日作   元;案件受理费 61,677.00 元、邮寄费 88.80 元、公告送达费 757.50 元,合   诉,二审未开
出的(2018)兵民初     计 62,523.30 元,由原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庭
855 号民事判决书       32,126.50 元,被告新疆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负担 30,396.80 元。

     计提预计负债的计算过程:工程款 2,028,900.00 元+利息 588,381.00 元+案件受理费 30,396.80
元-账面应付账款 2,028,887.59 元= 618,790.21 元。
     公司认为预计负债的计提应属及时、充分,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相关诉讼计提已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造成直接影响,致使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公司已着手提起再审申请、上诉申请。相关案件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
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或执行情况,积极、
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由于法院未直接向公司寄送该判决书,公司并未收到(2020)兵民终 85 号的民事判决书,而
代理律师也没有向公司任何人提供该判决书,导致公司并不知晓相关判决情况,无法履行信息披露。
后经董事会秘书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或有事项中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复核时,才获知相关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下午 17 点左右,董事会秘书在编制年度报告,就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
复核时,发现审计报告“附注十二、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中(5)
奎屯农工商总场追加中基健康为被执行人事项,审计报告显示:2020 年 12 月 11 日,经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理,作出了(2020)兵民终 85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鉴于公司曾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发布《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就该诉讼事项,
公司已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当中,公司未收到任何
法院裁定的正式法律文书。因此,该期间公司并未收到(2020)兵民终 85 号的民事判决书,为此公
司董事会秘书马上联系编制审计报告的会计师沟通,询问会计师事务所从何处取得该判决书。会计师
回复,其在 2021 年 2 月 24 日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盘点时从已离职的子公司
法务人员处取得了该判决书的照片。知悉该情况后,公司立即与法务人员联系核实情况,法务人员回
复其不记得何时从代理律师那里取得了上述照片,也没有法院的裁判文书原件。为此,公司于当日致
电代理律师讨要该判决书原件以核实上述照片的真实性,但其不配合提供原件。在知悉情况,确认文
件真实性后,公司编制了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
    六、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0 年末在职员工 52 人,2019 年末为 67 人,母公司员工人数为 27 人,
2019 年末为 27 人。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 1,714.27 万元,同比增加 0.88%,其中短期薪
酬期末余额为 1,426.77 万元,本期增加额 664.52 万元,本期减少额 617.18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员
工数量变化、人均薪资变动等情况,说明在职员工人数减少对你公司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人均
薪资报告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9 年与 2020 年人均工资对比
      年份                 人数                       工资                     人均工资
     2019 年                67                    9,768,140.50                145,793.14
     2020 年                52                    6,645,175.96                127,791.85

    我公司在职人数从 2019 年末 67 人减至 2020 年末 52 人,2020 年 4 月千琥医药实际接手公司,
正值公司部分工作人员离职,新招员工作人员都是上海的工作人员,所以人员的减少并没有影响到公
司的日常工作。
    七、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合计 3,709.76 万元。其中差旅费 164.67 万元,同比增
长 315.27%;咨询费 199.95 万元,同比增长 542.84%;租赁费 719.24 万元,同比增长 168.21%。
    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及上述费用的具体用途,详细说明上述费用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结转费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费用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差旅费形成原因:因定向增发、工作交接事项员工及中介机构出差增加,差旅费增加。
    2、咨询费主要构成:研发咨询 122.20 万元;会议咨询 77.37 万元。
    较上期变动部分:本期新增研发咨询 122.20 万元、会议咨询 77.37 万元;减少律师咨询费 30.78
万元,由于公司开展研发新业务导致研发咨询费用增加。
    3、租赁费主要构成:上海办公场所房租 342.16 万元;乌鲁木齐办公场所房租 182.16 万;工厂
土地租赁费 159.12 万元;五家渠办公场所房租 22.83 万元。另外增加上海办公场所的租赁费用。
    八、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24,769,223 股,持股比例 16.18%,质押比例 47.79%。请你公司说明质押股份
融资用途、融资金额、质权人、到期日、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如是,请及时提示风险。
    回复:
    质押协议:2019 年 6 月 19 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六师国资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六师国资公
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在人民币 10 亿元的最高额内。
    质押股份融资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9.9 亿元,但是部分借款已经归还,截至目前的余额为 38,610 万元。
    质押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
    到期日:债权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质押的到期日为该债权到期偿还后。
    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六师国资公司一直按时偿还各项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未发生违约的
情形。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