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11-19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6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
中珠江”)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与正中珠江友好协商,公司
拟不再聘请正中珠江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对
正中珠江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确保 2019 年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聘请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
中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税),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4 万
元(含税)。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84343026U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9日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宝明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经营范围: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
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
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和财
政部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从事
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资格。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19 年度
审计机构和 2019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