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保函授信事项对外提供反担保的担保风
险可控,有利于公司顺利执行已签署的业务合同,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本次对外
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孙喜运) (袁坚刚)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