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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30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Tong Dai Control (Hong KONG) Limited、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King Horn Development Limited、北京恒泰尚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全

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华铁通达(青岛)轨道交

通维保有限公司、通达铁路设备(佛山)有限责任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金运营管理、销售管理、采购

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担保管理、生产管理、筹资管理、

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资金运营管理、采购管理

及销售管理。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不存在法定豁免。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     错报绝对金额占利
                                                                  错报绝对金额占利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总 额 比 例 高 于 5%   润总额比例 1%(含
                                                                  润总额比例低于1%
                    (含 5%)              1%)-5%
                    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     错报绝对金额占资       错报绝对金额占资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总 额 比 例 高 于 1%   产 总 额 比 例 0.5%    产总额比例低于
                    (含 1%)              (含 0.5%)-1%         0.5%
                    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     错报绝对金额占营       错报绝对金额占营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收 入 比 例 高 于 1%   业 收 入 比 例 0.5%    业收入比例低于
                    (含 1%)              (含 0.5%)-1%         0.5%
                    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     错报绝对金额占净
                                                                  错报绝对金额占净
净资产潜在错报      产比例高于 3%(含      资 产 比 例 2% ( 含
                                                                  资产比例低于 2%
                    3%)                   2%)-3%
    说明:定量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造成本单位财务报表

错报绝对金额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总额以及净资产之

比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经纪检和司法部门认定;
重大缺陷           (3)控制环境无效;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并非无关紧要的错报,而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的直接

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年度利润总额的
                      损失 ≥ 年度利润总                       损失 < 年度利润总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8% ≤ 损失 < 年
                      额的2.4%                                 额的1.8%
                                           度利润总额的2.4%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
              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重大缺陷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
              得到整改;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1)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3)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重要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重要以外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定性标准,依据某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本单位的信誉、

社会形象等影响程度确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主要业务与事项方面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内控目标的实现,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2021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

结合组织架构调整和业务变化情况,组织新并购企业内控体系搭建及其他企业体

系优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在信息披露、项目预算总成本等方面的内控细化和完善,

并且持续开展内控评价,对内控体系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持续跟踪,以信息

系统为依托,不断改进评价流程和方法。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

后监督和反馈纠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