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孙喜运)2021-04-3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孙喜运)
本人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自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项工作的顺利
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运作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任期内,2020年度内凡需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要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资料。本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认真了解掌握公司各方面的经营
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并在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本人自任职后,2020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
次数 (次) 加(次) (次)
孙喜运 5 5 4 0 0
(二)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缺席(次)
(次) (次)
孙喜运 4 4 0 0
二、2020年度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在
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
了审查和监督。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对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
意见和建议,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6月4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公司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1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就
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就
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向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17日,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就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就
终止实施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被选举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作为委员会
的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审计机
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主持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前沟通,听取并审阅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
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根据审计进度发出督促函,要求按照审计工作
安排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能如期审核、披
露。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
重点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
市场的变化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管理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推动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八、独立性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人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九、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新的一年里,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
对社会公众股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
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独立董事:孙喜运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