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0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兆盈轨
交”)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兆盈”、“标的公
司”)7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认真审议
了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一致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及受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本
次交易不宜再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为推进本次交易进
程,各方经审慎研究并协商一致,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交持
有的青岛兆盈 76%股权。经审核,我们认为,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
沟通协商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
业竞争,有利于完善公司自身产业结构,增强行业风险的抵御能力,提高公司资
产质量、持续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重庆兆盈轨交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先生控
制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应适用关联交易
的相关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拟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终止协议
等文件,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要求的评估/估值机构出具的评估/估值报告的评估/估值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以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孙喜运) (袁坚刚)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