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华铁
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华铁通
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日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34,497.62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0%,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32,557.62 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
体发展战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
债务履行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
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
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
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被担保人均
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担保计划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
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六、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孙喜运) (袁坚刚)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