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0
2022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2 年 9 月 3 日及 2022 年 9 月 16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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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770,08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02%。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80,188,0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582,0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5%。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股份 总数 - 公司第一 期员 工持股 计划持有 人放 弃表决 权的股份 数
=1,595,678,796-18,015,836= 1,577,662,96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8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4836%;反对 4,189,9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4.5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
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76,231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4638%;反对
4,189,9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3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兆盈瑞
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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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乃欣、何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