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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20  

                                                                                               2022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2 年 9 月 3 日及 2022 年 9 月 16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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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议出席情况

    (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2,770,08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02%。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80,188,0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582,0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5%。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股份 总数 - 公司第一 期员 工持股 计划持有 人放 弃表决 权的股份 数

=1,595,678,796-18,015,836= 1,577,662,96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

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拟终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80,181 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4836%;反对 4,189,9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4.5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
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76,231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5.4638%;反对
4,189,90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536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兆盈瑞
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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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乃欣、何新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