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 断,对公司关于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变更资金占用解决方案能够快速解决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炳力 卓 敏 孔伟平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