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的公告2018-01-19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0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间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0 日,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
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840 号)。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与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宁波
圣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圣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宁波东方亿
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100%股权过户事宜,东方亿圣
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宁波圣洲发行的
922,611,132 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向宁波圣洲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亿圣 100%股权的交易已实施完毕。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购东方
亿圣 100%股权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完成交割,在计算有关损益或其他财务
数据时,资产交割的过渡期间为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即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交割日当月月末,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间”)。
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宁波圣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双方同意,交易标的过渡期间损益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其
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间内,标的资产所发生的亏
损由交易对方宁波圣洲承担,以现金方式补足。
为明确标的资产在相关期间内的盈亏情况,标的资产交割后,由交易双
方共同确认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专项审计,
确定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净资产的变化。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
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
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审计机构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之日起 90 日
内出具过渡期间专项审计报告。
如存在亏损,则交易对方宁波圣洲应当于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其应当承担的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
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情况
对于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公司聘请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
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0019 号)。根据审计结
果,过渡期间标的资产净利润为 429,081,577.28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
801,897,899.70 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标的资
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