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2-03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2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定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
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 23.69%股份)《关于提议增加银亿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
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3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8-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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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宁波银亿
控股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1 日-2018 年 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11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
大厦 6 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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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
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1 和提案 2 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后提交,提案 3 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安吉银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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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3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上午 9:00-11:00 和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11 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
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
注明“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
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2、提案编码及意见表决
(1)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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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
1.00 √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安吉银凯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 √
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
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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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学佳、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11 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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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
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
进行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提案:所有提案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保税区凯启精密制
1.00 √
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安吉银凯置业
2.00 √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
3.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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