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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亿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04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3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

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 日上午 11:30 在浙

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朱莹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

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18-040 ) 及 在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1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年报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8-041)。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五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

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

管理层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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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

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认真审阅了会计

师和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

规的情况。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

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作价公允,

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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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

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

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八、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

                                  4
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保证

了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及目前存在的主要

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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