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公告2018-04-04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4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耀置
业”)与宁波景玺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晏泽投资有限公司、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荣安教育”)25%股权。因荣安教育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华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置业”)尚在项目开发进程中,为保证其经营发
展需要,经荣安教育四方股东共同协商,拟按各自持股比例为荣安教育提
供股东借款。为此,宁波荣耀置业拟继续按持股比例为荣安教育提供余额
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股东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2、上海秀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房产”)参股子公司,宁波银亿房产持有其
32%股权。为保证上海秀茂置业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慈茂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慈茂房产”)项目开发需要,经上海秀茂置业三方
股东共同协商,拟按各自持股比例为上海秀茂置业提供股东借款。为此,
宁波银亿房产拟按持股比例为上海秀茂置业提供余额不超过2.5亿元的股
东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3、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
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为
宁波银亿房产参股子公司。为保证舟山银亿房产、舟山银亿新城房产开发
舟山鲁家峙岛项目需要,宁波银亿房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舟山银亿房产、舟
山银亿新城房产提供余额共计不超过7.5亿元的股东借款,期限不超过2
年。
4、宁波银亿房产与辽宁共享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
碧桂园”)各持有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
产”)50%股权,双方就沈阳银亿房产开发的银亿万万城项目进行差异化
合作,其中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一期至第五期南已开发部分为协作项目(由
宁波银亿房产负责资金投入、自负盈亏,辽宁碧桂园代为销售),银亿万
万城项目第五期北至第十期未开发部分为合作项目(由双方按持股比例共
同投入资金、分配利润、共担分险,辽宁碧桂园操盘)。为保证前述合作
项目的顺利开发,宁波银亿房产拟按持股比例为合作项目提供余额不超过
2亿元的股东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荣安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 677 号、685 号、687 号 3 幢 14-3-27
法定代表人:蓝冬海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教育项目投资;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
服务、文化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无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181.92 万元,净资产 4,998.03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0.13 万元,净利润-0.09 万元。
关联关系:荣安教育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及公司前
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公司名称:上海秀茂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 700 号 7 幢 A434 室
法定代表人:王振松
注册资本:4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无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031.00 万元,净资产-0.07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
润总额-0.07 万元,净利润-0.07 万元。
关联关系:上海秀茂置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及公
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公司名称: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滨港路 234-23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艳杰
注册资本:68,367.346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上海融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1%,广州汇吉
天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67%,宁波银亿房产持股 8.33%。
实际控制人:张裕忠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91,608.25 万元,净资产 16,263.5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21.29 万元,利润总额 3,489.82 万元,净利润 3,489.82 万元。
关联关系:舟山银亿房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及公
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
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公司名称: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鲁家峙景海铭园正街网点 32
号
法定代表人:王艳杰
注册资本:20,408.163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5 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上海融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1%,广州汇吉
天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0.67%,宁波银亿房产持股 8.33%。
实际控制人:张裕忠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20,858.92 万元,净资产 8,672.86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
利润总额 2,814.52 万元,净利润 2,814.52 万元。
关联关系:舟山银亿新城房产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除此之外,与公司
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公司名称: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221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银
注册资本:20,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和禁止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合作项目):杨惠妍
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沈阳银亿
房产总资产 157,847.79 万元,净资产 15,461.00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45,904.40 万元,利润总额 3,177.55 万元,净利润 4,022.32 万元。
因宁波银亿房产与辽宁碧桂园于 2018 年 1 月开始合作开发沈阳银亿
房产名下的银亿万万城项目第五期北至第十期未开发部分(即合作项目),
并对合作项目进行独立核算。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沈阳银亿房产(合
作项目)总资产 59,170.24 万元,净资产 20,799.96 万元;2018 年 1-2 月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0.04 万元,净利润-0.04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沈阳银亿房产 50%股权,并就其开发项目与辽宁
碧桂园进行差异化合作(其中协作项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作项目
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此之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
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017年度,公司与上述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资助参股子公司名称 期间发生额 截至 2017 年末余额
荣安教育 7,874.76 3,178.78
上海秀茂置业 0 0
舟山银亿房产 0 0
舟山银亿新城房产 0 0
沈阳银亿房产 0 0
合计 7,874.76 3,178.78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符
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
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参股子公司,进行财务、经营
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权益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按照
房地产行业惯例进行的,主要为支持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情形下
发生的,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符合
公司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的战略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时,项目公司资产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在项目实现销售回笼款
并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将优先归还股东方的资助资金,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合作方均按各自权益比例向参股子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风险可控,并且是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进行的,有助于项
目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房地产
主业的战略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项目公司资产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21,506.78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 1,852,610.08 万元的 1.16%。
七、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