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与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05-19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07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对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的共同认知及高端制造的需求,同
时为充分发挥双方在电动化变速器领域的研发、技术等各方面优势,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拟与
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然动力”)成立合资公司
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南京蔚邦”),主要从
事纯电动车变速器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南京蔚邦注册资本拟定为 6,000 万元人民币,南京邦奇和蔚然动力以
现金方式各出资认缴南京蔚邦注册资本的 50%,分别持有南京蔚邦 50%股
权。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企业名称: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斌
注册资本:15,800 万美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路 2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相关零部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和技术咨询;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汽车零部件、汽车配件(包
括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
等)的生产、批发、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配套服务,及公司自
产产品同类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蔚然(江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蔚然动力 100%股权。
3、蔚然动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蔚然动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含内销、出口)纯电动车变速器等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
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出资方式及比例:南京邦奇和蔚然动力各在注册资本中认缴 50%,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出资。具体出资计划为:在 2018 年 5 月底之前,双方
将共同认缴南京蔚邦注册资本的 40%,即每一方认缴人民币 1200 万元。
剩余 60%的注册资本,将按照南京蔚邦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过其董事会和
股东批准后,由双方缴纳,但最晚不得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非双
方另行一致同意。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南京蔚邦传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本合同中称为“公
司”)
1、出资方、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详见“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
本情况”。
2、董事会应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名董事,乙方委派 2
名董事,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3、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采购总监、
质量总监及生产制造总监各 1 名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质量总
监由董事会根据甲方的提名任命;总经理、采购总监、生产制造总监由
董事会根据乙方的提名任命。
4、经营期限:公司经营年限为 50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算。合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公司经营年限,公司应在距经营期满前 180 天
向中国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
5、违约责任
(1)合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额,
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
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过错,由合资方分别
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每一方可以在下列情况下,通过发送给另一方书面通知,通知其
终止意图来终止本合同:①如果另一方严重实质性违反公司章程或本合同;
②如果合营公司或一方破产,或者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或不再进行业务
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③如果另一方转让目标公司股份或股权的行为违反
本合同或章程的规定。
6、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写。中英文内容有
冲突的,以中文为准。本合同自合资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南京邦奇是一家创新和环保的动力系统独立供应商,拥有开发和
生产变速器的丰富经验。近几年, 南京邦奇不断加强新产品研发,除了无
级变速器, 目前已拥有双离合变速器和混动(48V 和插电式混动)产品技
术,并积极推动电气化动力系统的生产。
目前中国新能源市场正在走向市场的联盟与合作,此次南京邦奇和
蔚然动力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在充分共享各自在变速器领域的研发技术资
源和业务渠道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在电动化变速器产品的合作。此外,
通过本次合作,将进一步促进南京邦奇加快研发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新
能源技术,尽快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需求,持续提升其先进的技术
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2、合资公司计划于 2019 年开始量产,并计划到 2020 年形成 20 万
套的产能规模。本次对外投资将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对 2018 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存在市场变化、团队磨合等风险。公司将利用好合作双
方的资源优势、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不断提升合资公司管理水平
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合资公司的稳健发展。
同时,合资公司未来产能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
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