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21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0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为子公司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银盛置业”)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上海料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料基实业”)
签订《借款合同》,即上海料基实业向安吉银盛置业提供 17,550 万元的
借款,借款期限 9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以《借款合同》附件《借
据》为准)。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吉银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吉银瑞房产”)拟与上海料基实业签署《关于安吉银盛置业有限
公司的远期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远期股权购买协议”),即安吉
银瑞房产拟以人民币 2,450 万元将安吉银盛置业 49%股权转让给上海料基
实业,并按远期股权购买协议约定向上海料基实业回购安吉银盛置业 49%
股权。
安吉银瑞房产拟以其持有的安吉银盛置业 51%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
押担保,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偿付,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确
切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为直到借款人履行完毕其在
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为止。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借款及远期股权购买
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5,000 万元,确切金额
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
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 年度新增
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 168 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其中安吉银盛置
业授权担保额度为 8 亿元),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对安吉银盛置业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本次担保后对安吉
银盛置业的担保余额为 2.5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B3MK7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西路 1 号(云鸿大厦)1 幢
405 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的施工;
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除砂石)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4,683.34 50,257.11
负债总额 19,685.85 45,260.24
或有事项 0.00 0.00
净资产 4,997.49 4,996.87
2017 年度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51 -0.61
净利润 -2.51 -0.62
截至目前,安吉银盛置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海料基实业拟向安吉银盛置业提供人民币 17,550 万元借款,借款
期限 9 个月,借款期限自借款资金到达安吉银盛置业指定账户之日起算,
分批到达则分批计算。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以《借款合同》附件《借
据》为准。
(二)《关于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远期股权购买协议》的主要内
容
1、上海料基实业拟与安吉银瑞房产签署《关于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
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安吉银瑞
房产以人民币 2,450 万元将其持有的安吉银盛置业 49%股权(以下简称“标
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料基实业。
2、自股权转让协议书所述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第 9 个月届满之
日或远期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下,上海料基实业有权利要求安吉
银瑞房产购买上海料基实业届时持有的标的股权,或安吉银瑞房产有权要
求上海料基实业转让其届时持有的标的股权。
安吉银瑞房产同意按远期股权购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上海料基实
业购买其届时持有的标的股权或指定第三方购买标的股权。上海料基实业
同意按远期股权购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安吉银瑞房产转让其届时持有
的标的股权。
(三)《股权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吉银瑞房产拟与上海料基实业签订《股权质押协议》,拟将其合法
持有的安吉银盛置业 51%股权质押给上海料基实业,本协议项下股权质押
所担保的范围为:安吉银盛置业在《借款合同》项下所应当向上海料基实
业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法律费用)、支出及需要承担的损失,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有),以及在任何原因导致借款协议
全部或部分无效时应承担的责任。质权登记应在质权人确认借款人履行完
毕其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确切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为直到借款
人履行完毕其在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为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海料基实业签订《担保协议》,本合同下的担保范围为:
上述《借款合同》和《关于安吉银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远期股权购买协议》
项下的上海料基实业提供的本金(即固定价款金额)、溢价款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本合同所约定
的债权。担保金额 25,000 万元,确切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债权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安吉银盛置业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安吉银瑞房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为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安吉银盛置业拟为前述担保提供等
额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项目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
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80,406.53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 1,852,610.08 万元的
52.92% , 其 中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其 他 控 股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余 额
980,406.53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为 0 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同时,公司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安吉银盛置业营业执照;
3、安吉银盛置业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18 年 1-6 月财务
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