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
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总经理 2020 年度考核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使公司经
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存在利益相关的董事回
避本议案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春林 沈洪涛
王 曦 谢石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