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金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拆借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越秀金控资本”)向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拆借资金、公
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越秀企业(集团)有
限公司拆借资金,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
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该两项议案及相
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两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
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春林 沈洪涛
王 曦 谢石松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