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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越秀金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和《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8),现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 3,966,522,3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9.05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84,206,8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44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
代表股份 482,315,4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1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195,203,0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18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
代表股份 195,120,8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891%。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4、受疫情影响,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远程视频方式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6,295,0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169,6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57,6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94,975,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835%;反对 169,6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9%;弃权 57,6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623,5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521%;反对 1,841,1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464%;弃权 57,66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3,304,2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73%;反对 1,841,137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32%;弃权 57,666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5%。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中华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同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一项附生效条件的安排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即日生效,即董事会同意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出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杨晓民、贺玉平、朱晓文、沈洪涛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洪涛
    委员:李锋、朱晓文、谢石松、刘中华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曦
    委员:王恕慧、姚朴、谢石松、刘中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中华
    委员:王恕慧、姚朴、沈洪涛、王曦
    5、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杨晓民、李锋、贺玉平、王曦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后,杨春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杨春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杨
春林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三)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8,134,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6%;反对 205,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 57,666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939,71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1%;反对 205,653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4%;弃权 57,66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295%。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曾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