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我们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签字: 李士训: 刘 斐: 刘 静: 李裕庚: 陈森华: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