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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2018-12-27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8-5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
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增长,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
量外币结算。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
定。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
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
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
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
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
险管理原则。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
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
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
期等。
    6、资金来源及预计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
品交易业务。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
例的保证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7、期限及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华工科技
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三、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请
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为主营业务相关
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
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
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
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
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
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
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为目的,
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任
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
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
投资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市场发
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
妥善处理。
    5、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
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
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
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
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七
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华工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有效管理汇率
和利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综上所述,本保荐
机构同意对华工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