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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控工作的总
结比较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内控建设的重要活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允。公司需继续应对法律法规的变化及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司
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
情形。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
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对《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2020 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 2020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合计 6,174.34 万元。
   五、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证了其生产的稳定
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于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
融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是依据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发放标准及方案,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等规定的。同意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关于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独立意见
    本次高管团队申请解除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申请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董事
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
司高管团队申请解除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九、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50,490,111.71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48,728,246.78 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872,824.68 元,加上上年未
分配利 润 473,372,590.18 元 ,减去 本年 实施的 2019 年 度对股 东利 润分配
60,330,162.42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6,897,849.86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1,005,502,7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 60,330,162.42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576,567,687.44 元
结转下一年度。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2020 年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 176,678.08 万元,报告期末实
际担保余额 110,576.29 万元,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国武                     金明伟                      乐 瑞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