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019 年 3 月 25 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两项捐赠,金
额共计 1,500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校友工作以及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
持续发展研究院的发展。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赵
燕来、王学顺回避表决。
     本次捐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支持清华大学校友工作以及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发
展,公司拟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两项捐赠,捐赠金额共计 1,500 万元,具
体如下:
    1、其中一项捐赠 1,000 万元,将划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已设立的名为“校
友工作基金总户”的专户,该基金为留本基金,本金不动,每年以基金运作收益
支持清华校友总会的建设及相关活动的开展。该项捐赠款项分两次支付:公司将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第一笔捐赠款 500 万元人民币,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第二笔捐赠款 500 万元人民币。
    2、其中一项捐赠 500 万元,将划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拟设立的“清华诚
志气候变化发展基金”专户,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
发展。该项捐赠款项分两次支付:公司将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之前支付第一笔捐
赠款 250 万元人民币,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第二笔捐赠款 250 万元人
民币。
    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清华大学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主要出资
人及管理人,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杨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06919C
    社会组织类型:慈善组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动振小楼
    业务范围:募集资金、专项资助
    原始基金数额:2000 万元
    成立登记日期:1994 年 1 月 25 日
    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

    三、本次捐赠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捐赠的目的
    清华大学为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培养和造就了大批的
学术大师、兴业之士和治国之才。此次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是为了助力祖
国教育事业,特别是回馈清华大学多年来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积极履行上市
公司社会责任。同时,公司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清洁能源上市平台,依
托清华大学的学科优势,立志成为清华大学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
地,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高科技企业。此次捐赠主要是为了支持清华
大学校友工作以及为中国及全球的气候变化及可持续发展事业继续贡献力量。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当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四、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不
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支持国
家教育、科研事业之举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亦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
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以实际行动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
任、回馈社会,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影响力;对公司当期以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无不利影响。该捐赠事项及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