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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大 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检查,发表
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公司章程》已制定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条款。此外,
公司还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防范大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全资
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
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累计新增审议的担保金额合计 3,00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56,114.52 万元;
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已审议的对外担保中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00.00 万元,
履约情况正常。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到本年度期末未结清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二)独立意见
    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规定提
交董事会进行了审议并对外公告,担保程序和相关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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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风险为前
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造成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
稳定性,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
合理配备了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及业务操作流程,能够有
效控制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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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许永东                李健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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