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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
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袁隆平院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决策委员会委员袁定江先生的父亲,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袁隆平院士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
   综上,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农科”,公司持有三瑞农
科50.39%股权)与袁隆平院士及其专家团队拟签署《向日葵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协
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开展研发合作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
间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合作协议》将在双方共同盖章或签字且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后生效。
   董事袁定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拟签署的《合作协议》是三瑞农科与袁隆平院士及其专家团队协商一致
的结果,有利于三瑞农科借助袁隆平院士及其专家团队的研发创新能力,加强向日
葵优良品种选育工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快速及高效发展。
   3、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并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会对公司业绩及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1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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