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后
确定的。公司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
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减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庞守林
唐 红
陈 超
戴晓凤
高义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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