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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润三九:2019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11-28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9—04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或“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
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峻先生、翁菁雯女士已
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不再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吴峻先生、翁菁雯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
有限公司提名韩跃伟先生、邓荣辉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董事候选人韩跃伟先生、邓荣辉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均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韩跃伟
先生、邓荣辉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独立董事意见:(一)程序合法。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在征得韩跃

伟先生、邓荣辉先生的同意后,提名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二)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各董事候选

人的履历,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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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考察,韩跃伟先生、

邓荣辉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按规定将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跃伟先生:男,1968 年 3 月出生,持有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管理学士学位和

清华大学建筑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市政处处长、华润集团深圳

区域工委书记、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华润健康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华润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邓荣辉先生:男,1971 年 6 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

硕士学位,工程师资格。曾任华润营造(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助理总经理,华润物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助理总监。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郭巍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收购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收购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2019-04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引入抗肿瘤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引入在研抗肿瘤创新药物的公告》(201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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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奖金支付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度的业绩评价结果,制定公司总裁和高级管理团队成员 2018 年度绩效
奖金与战略激励方案。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支付方案根据公司业绩表现及经营情况制定,参考了医药行业
市场薪酬水平,符合华润三九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对三位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薪酬调整,主要是基于岗位变动后的岗位价值和市场化薪酬水平,依据公司薪酬
管理办法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核确定,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邱华伟先生、周辉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9-04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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